哈尔滨医科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2015-06-23来源:哈尔滨医科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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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将于近期以挂号信的形式邮寄录取通知书、调档函等材料,请耐心等待,注意查收。

一、报到日期:2015年8月25日,学校从早8:30—晚16:00在哈尔滨火车站安排接

站。

二、报到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校部公共卫生学院A区一楼阳光大厅。

三、入学时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报到。在复试时未出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含应

届本科毕业生)者,报到时需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每份复印件右上角注明考生编号后四位,否则不予报到。

四、党组织关系迁至黑龙江省高校工委组织部,团组织关系迁至哈尔滨医科大学团委,报到时交至报到处。(说明: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考核材料经转出单位组织部门密封后可自带,入学后直接交到所在学院研究生党组织。)

五、请各位报到的同学携带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以最高分为准,含

英语、日语、俄语)或由本科所在学校教务处\考试中心开具的CET成绩证明到我校进行成绩注册。如未能提供以上资料,学校将对以往的CET成绩不予认可。

六、定向培养研究生一律不转移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工资及医疗福利等待遇由原单位负责。

七、学术学位非定向和定向研究生都需缴纳培养费8000元/年,专业学位非定向和定向研究生都需缴纳培养费9000元/年,学生必须在报到时刷卡缴费(所持银行卡为哈尔滨医科大学统一办理的中国建设银行卡缴费,银行卡装在录取通知书信封内,请各位考生将学费于8月13日前存入银行卡内,由学校统一划拨转账)。

八、新生中确需贷款者,报到时提供村、乡、县三级证明或城镇街道社区证明,报到时经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工作部审批备案。统招研究生学费可进行贷款,住宿费不可贷款,具体可贷款额度按当年文件实行。

九、非定向研究生必须将档案调入哈尔滨医科大学。邮寄人事档案者,请于2015

年7月10日前寄到,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收件人:于善笑,邮编:150081。如学生本人自带档案(必须密封,加盖公章),于2015年8月25日报到时上交。咨询电话:0451-87502871。

十、入学时需带同一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6张备用。

十一、医疗保险:可在报到地点自愿办理,费用50元/年。人身意外伤害险也采取

自愿的原则。

十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需经政治、业务和健康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三、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十四、咨询电话:0451-86671434。

十五、其他未尽事宜请随时关注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网址:http://yjsy.hrbmu.edu.cn/

哈尔滨医科大学学生公寓住宿要求

一、校本部:

1、校本部包括: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地病中心、药学院、生物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大庆校区考生在入学时直接到大庆校区报到。

3、研究生可自愿办理住宿,家住哈尔滨市以外的研究生优先。

4、校本部学生公寓住宿标准:

四人间:1200元/年;

六人间:800元/年。

5、校本部研究生在办理住宿时需准备两张一寸照片办理住宿卡。

6、学校统一管理校本部研究生住宿,自愿购买备品,总计220元,包括:床单2条、被罩2个、枕巾2个、苫巾1条、暖瓶1个、盆1个。学生也可自带备品,但需与公寓管理中心统一要求一致。

7、咨询电话(校本部公寓管理中心):0451-86662392。

二、各临床医学院:

学生公寓住宿咨询电话如下:

1、第一临床医学院和口腔医学院:0451-85552316;

2、第二临床医学院研究生部:0451-86605892;

3、第三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部:0451-86298720;

4、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公寓管理中心:0451-85939054。

研究生落户须知

1、根据哈尔滨市公安局文件精神,省内生源考入我校的学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生源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考生,持入学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及两张一寸照片于报到当天办理落户手续,所持户口迁移证上的各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婚姻状况、公民身份证件编号、迁移原因、原住址、迁往地址等)必须填写完整,否则不予落户。

3、研究生落户咨询电话:0451-8666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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