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就业登记证在“择业登记情况”栏下,已在本地人社登记(但超过了一个月的时限,即登记期限要求为2010年07月01日至2010年07月31日,而实际登记日期为2014年8月9日),这个是否有效呢?
问题2:本人2010年毕业,今年(2015年)登记证是否有效呢,复审时?
问题3:就业登记证上面的专业为“计算机教育”,而毕业证上面的专业为“计算机科学教育”,这个是否有影响呢?
问题4:朋友的就业登记证丢失了,如何补办呢?
谢谢回复。
回复:1、可以作为资格复审使用;
2、可以作为资格复审使用;
3、不影响,以毕业证上所载专业作为判断依据;
4、持有《登记证》三年内的大中专毕业生,《登记证》遗失需要补办的,可至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需出具是否回生源所在地进行择业登记的证明(由毕业生生源地(州、市)以上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可补办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遗失就业登记证证明。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