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
2015-05-28来源:云南省统计局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18日(周日)。

(一)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三)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毕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2.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4.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三)高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各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推荐报名参加考试: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统计师(或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下同)资格满5年;

2.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满2年;

3.大专毕业后,从事统计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师履职满5年,或中专毕业后从事统计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统计师履职满5年。

4.对不具备《统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资格满5年。

5.符合我省高级统计师评审条件中规定的破格条件。

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批复》(云人社复〔2009〕93号,省统计局云统发〔2009〕80号转发)的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初、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

三、考试地点及有关报名要求

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初级只设置昆明、曲靖、玉溪、红河、大理等5个考区。高级资格考试考点只在昆明设置,考务工作由昆明市统计局承办。第一考区由昆明市、楚雄州组成,考点设在昆明市;第二考区由曲靖市、昭通市组成,考点设在曲靖市;第三考区由玉溪、版纳、普洱三个州(市)组成,考点设在玉溪市;第四考区由红河州、文山州组成,考点设在红河州;第五考区由大理、保山、临沧、德宏、怒江、丽江、迪庆七个州(市)组成,考点设在大理州。

考生到就近的州、市统计局报名,按上述划分的考区参加考试。

昆明地区报名地址:昆明市统计局人事教育处(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一楼),电话:0871-63176846。

考试报名7月20日前结束。报名表可到本网下载(网址为:http://www.yn.stats.gov.cn—网上办事—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初、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至报名点审验;报考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上述证书复印件一份,审核未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而考试合格者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四、收费标准

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云发改收费〔2009〕823号),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高级资格考试80元/人次收取。

五、考试用书的订购

2015年延续使用2014年考试用书及学习指导,初、中级资格考试用书学习指导共4本(其中初级2本),《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后的光盘取消(试题将在国家统计局网站上公布)。可在报名时一并订购。高级资格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各级别考试大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六、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查询业务将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考生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网址为: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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