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组织部:确保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2008-06-11来源:省委组织部

一、坚持公开选聘

确保大学生“村官”素质优。为确保大学生“村官”的素质,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发布公告、宣传动员、自愿报名、统一考试、考察聘用、培训上岗的办法进行,重点把好报名推荐关、资格审查关、考试考察关,确保整个选聘工作在阳光下运行。针对各州市高校毕业生资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具体情况差异较大的实际,建立全省范围内的高校毕业生调剂机制,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做好调剂工作,努力做到综合比较、好中选优。严格把握选聘条件,主要面向年龄30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进行选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研究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人口较少民族的高校毕业生以及自愿回原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选聘。参加教育、财政、人事、共青团等部门组织到农村基层服务、本人自愿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各州市此前已经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可作为选聘对象。具体查看:2008年云南省大学生村官招聘考试公告

二、强化跟踪培养和使用

确保大学生“村官”干得好。为使大学生“村官”尽快进入角色,发挥作用,明确了一系列措施加强跟踪培养和使用。

一是抓好培训。以州市为单位,以“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为重点,采取请乡村干部传授经验和实地考察等方式,用一周时间有针对性地对大学生“村官”进行上岗前的教育培训。

二是提供舞台。根据工作需要和大学生“村官”的特长,安排好他们的工作。是中共党员的,一般可先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可先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等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被大多数党员群众认可并符合相关规定的,通过推荐可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使他们尽快进入决策层。

三是开展活动。尽快给大学生“村官”分任务、压担子,充分信任、热情鼓励他们放手工作、大胆创业。组织开展以“比创业实绩,做加快发展的带头人;比学用科技,做农民致富的领路人;比帮贫问苦,做服务群众的贴心人”为主要内容的“三比三做”主题实践活动,为他们发挥作用营造浓厚氛围,使他们逐步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骨干。

三、实行政策倾斜

确保大学生“村官”有发展。制定一系列倾斜政策为大学生“村官”创造发展机遇、提供发展空间。

一是鼓励大学生“村官”继续留在乡村工作。工作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对表现优秀、多数党员和村民认可、有发展潜力的,列入乡科级后备干部名单,适时充实进乡镇领导班子。

二是为大学生“村官”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提供政策保障。从2010年起,县乡两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每年考录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时,主要从任职期满2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中考录;省、州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考录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时,拿出一定的比例面向任职期满2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同时,可享受适当放宽报名条件、笔试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等优惠政策,并在转正定级、工龄计算等方面给予照顾。

三是对于任职期满不再续聘,愿意自主择业、个人创业、灵活就业的,各级人才服务中心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就业咨询、技能培训等帮助,积极为他们干事创业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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