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业大学201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2015-05-15来源:河北农业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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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河北农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校研字(2015)8号)精神,现对2015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程庆会 王志刚

副组长:高宝嘉

成 员:滕桂法 马跃进 陈景堂 赵邦宏

全面负责和协调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

2.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

组 长:李俊卿

成 员:王新建 伊 绯 么永强

对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参与监督。

3.各学院成立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书记、院长、学科点负责人组成。负责本学院专业指标确定、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进入复试范围的初试成绩要求

为选拔优秀学生,扩大学科选拔考生的自主权,学校根据非定向生和定向生的初试成绩,以及各学院招生规模,仅对外语和专业课成绩进行划线。此线为学校最低线,各学院可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提出本学院复试分数线,生源充足的学院必须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为120-200%(小数点四舍五入)。复试所用表格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负责提供。

2015年博士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门类 对应学院(用简称) 初试分数线
外语 专业课
理 学 生命科学学院、农学院 50 60
工 学 食品院、城建院、机电院、信息院、园林院 55 60
农 学 农学院、园艺院、资环院、植保院、动科院、林学院、园林院 40 60
管理学 商学院、经贸院 60 60

三、各学院招生规模及录取原则

1.学校依据招生计划确定各学院的招生规模(见附件)。各专业招生规模由其所在学院确定,复试前公布。

2.非定向生和定向生分别排队,占用各自指标。非定向生录取比例不得低于50%,各学院可在此原则下确定各自的比例。

3.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招生指标由本学院自行调整使用。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院,招生指标由学校收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再进行重新分配。

复试前,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要充分讨论、研究,制定适合本学院的博士生复试、录取办法,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并严格按照制定的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四、复试的具体安排

1.复试考生由报考学院负责通知。复试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硕士研究生须携带学生证和“按时毕业取得硕士学位”的证明;获得境外学历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国家认证机构的认证报告。)于2015年5月20日上午8:00到河北农业大学东校区研招办办理复试手续。

2.上线考生在所报考专业进行复试。

各学院务必于5月15日下午4点前把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报研招办。研招办负责提供参加复试考生的体检表,同时将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

3.体检。5月20日上午8:00-9:00,考生到研招办领取体检表,到校医院交纳体检费参加体检,体检要求空腹(不吃饭、不喝水)进行。

4.资格审查。5月20日上午10:00-12:00,考生持个人资料到相应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各学院须认真核查考生各类证件,确认考生身份。

(1)非应届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在线验证或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在线验证不成功,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部门进行书面学历认证);

(2)应届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学校研究生部门开具的能按时毕业的证明信及学籍验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加试课程。对同等学力考生应加试自然辩证法和两门硕士主干课程(专业学位获得者只须加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自然辩证法由学校命题,其他科目由复试学院组织命题。加试科目60分为及格。

6.复试: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河北农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校研字(2015)8号]组织复试,并确认考生复试后的排名。

复试时间:5月20日下午;地点:各学院。

(1)专业考核:注重科研能力及其培养潜质的考核,包括专业知识(满分30)、科技创新及实践能力(满分50)、外语水平(满分20)。

总成绩按公式(初试得分/3×60%+复试得分×40%)计算(小数点四舍五入),以总成绩的高低决定拟录取的优先顺序。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内容包括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出,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即刻取消录取资格。

(3)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标准:专业知识、科研创新及实践能力、外语水平任一项低于满分60%的,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7.5月21日下午5点前,各学院学科秘书将本学院的博士复试总成绩汇总表、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的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报送研招办。

8.因博士指标紧张,各学院要在考生复试时多方考察,确认考生是否在我校攻读博士,以确保指标不浪费。

五、破格复试

根据国家破格复试的精神要求,考虑到各专业之间生源数量不平衡,我校破格复试按专业申请。专业生源严重不足,且急需博士研究生完成科研任务的专业,可申请破格。

破格复试条件:

1.仅限一门初试专业课科目成绩略低于《2015年博士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其他科目成绩特别优异的考生;

2.线下生单科成绩分数与学校划定的本专业复试分数要求相差不超过10分幅度;

3.考生破格复试专业为原报考专业。

破格复试的工作程序:

1.申请:5月15日前在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学科、学院按规定审核并提出书面破格申请。

2.审核:研究生学院对申请破格的考生进行审核。

3.审批: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复试:由学院对破格考生进行严格复试,复试内容和成绩计算方法与其他考生相同。

5.拟录取: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6.公示:包括考生姓名、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

六、学费及奖助

1.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河北省关于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4]1号)精神,我校对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实行缴费制度,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

2.我校不接收在职人员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由研究生学院与考生、考生所在单位三方签定协议;非定向就业博士生人事关系、党关系入学时全部转入学校,毕业时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考生在复试前须确定招生录取类型,复试拟录取后不得更改。

3.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业。

七、信息公开公示

1.复试、录取阶段,各学院要提前在本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本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以及各院或学科的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等信息。

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研招办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在校园网统一公示10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博士招生合格生源多,招生名额少,政策性强,方方面面都涉及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和学校声誉,各学院一定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不折不扣地按制度和规定办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肃、认真,保证我校博士招生工作的圆满完成。

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5年5月12日

附件: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招生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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