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2015年选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2015-05-11来源:巴南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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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进优秀人才,打造名师队伍,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结合巴南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

一、选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范围及对象

全国范围内教育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不含职员和工勤人员)。

三、选聘名额及岗位

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20名。(具体选聘岗位情况见附件1)

四、选聘条件

报名人员需同时具备基本条件和其他条件,或者符合破格条件;符合《重庆市巴南区2015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中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所报学科要求与原学校任教学科相同。

(一)选聘教师的基本条件(需全部具备)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教育教学业绩突出,教改科研能力强;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21日);

4.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5.取得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其他条件(取得下列条件之一)

1.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教师;

2.国家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赛课或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赛课或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者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赛课或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

(三)破格条件

市级及以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名师、特级教师、中学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或者获全国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赛课一等奖、市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的教育系统中青年专家,同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硕士学位条件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0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且不受前述“其他条件”限制。

(四)不属于选聘范围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重庆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五、选聘程序和方法

全国范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以下程序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学校的一个岗位,按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考人于2015年5月21日至2015年5月22日将填好的《重庆市巴南区2015年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的电子件上传邮箱(邮箱地址:bngzjs@126.com )。工作人员初审资格后在“重庆市巴南区教育网”上公布初审合格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的相关要求。 

各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选聘。其中,经区人社局、区教委认定同意的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可放宽开考比例。

(二)资格现场确认

报考人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本人1寸免冠登记照1张,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确认考试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66227003

(三)考核

考核采取分学科讲课等方式进行。由区人社局、区教委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总分为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核成绩=总成绩,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考核成绩未达到8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如进入考核人员达不到比例,则保留该职位1名招录指标,但该考生的考核成绩需达到其所在考核学科组当天考核比例达到1:2岗位中被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的最低分,或经区人社局、区教委共同商议是否进入下一步程序。

有关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等相关情况请登录巴南区教育网查询,考生如未按通知要求参加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拟招聘人数,按报考的学校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核成绩出现并列则当场加试讲课,以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要求, 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选聘人员或者选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并对资格进行复审。考察由区人社局、区教委牵头,以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工作单位调查等方式进行,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提出综合政审考核意见。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报考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加试讲课,以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员。

(五)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并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并在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按照相关规定将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名单报批,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签订服务期限承诺书。要求其在聘用学校服务期至少5年,未满服务期解除聘用合同,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按聘用合同支付违约金。

六、纪律要求

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重庆市巴南区2015年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巴南区2015年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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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2015年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巴南教育网,最近更新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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