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2015-05-09来源:湖南农业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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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南农业大学简介

学校创办于1903年10月8日,初名修业学堂,历经湖南省私立修业高级农业职业学校、湖南省立修业农林专科学校等阶段。1951年3月,湖南省立修业农林专科学校与湖南大学农业学院合并组建为湖南农学院,同年11月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校名。1994年3月更名为湖南农业大学。学校位于长沙市芙蓉区,占地面积2.27平方公里,北领东湖秀色,南润浏阳河风光,空气清新,环境幽雅。

百年沧桑,几度易名,务本崇实,矢志不渝。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以农科为特色,农、工、文、理、经、管、法、医、教、艺术多学科综合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农业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省属重点高校,被教育部和科技部列为全国首批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试点单位,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2年进入本科一批招生。进入新世纪以来,学校坚持“质量立校、学术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加快了改革发展步伐,事业规模不断扩大,先后获得一系列重大荣誉和标志性办学成果:实现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重点学科、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教书育人楷模、“长江学者”、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等重大突破;两次荣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两次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学校党委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学校从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7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1995年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998年开始招收留学生,2002年开始向国外高校派出本科学生开展交流、学习和培训。现有在校研究生4285人,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26538人,其中本科生26073人(含独立学院学生8125人)、专科生465人。建校以来,共为社会培养各类人才22万余名。

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具有为在职人员单独组织硕士生入学考试的资格,具有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工程硕士、MBA、MPA、金融硕士和风景园林硕士等类别的招生和培养资格,具有留学研究生的招生和培养资格,具有授予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等。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有20个专业学院、1所独立学院,有71个本科专业、2个专科专业,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等国家、省部级重点学科17个。有植物功能成分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7个国家级科研平台,有作物生理与分子生物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饲料安全与高效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农业部多熟制作物栽培与耕作重点开放实验室、中国烟草中南农业试验站等省部级科研平台42个,尤其是今年学校作为唯一的省属高校、唯一的农业院校、湖南省唯一的高校申报了2011国家协同创新中心,即将下文获得认定,这对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具有重大的作用。另外还有教育部、农业部首批建设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4个,是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农业部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单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61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双聘院士3人,高级职称专家878人,博士生导师274人。有国家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国家级现代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100人;有“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全国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先进留学回国人员、全国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十八大党代表、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等25人;有“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湖南省“教学名师”、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一、二、三层次人选、湖南省优秀中青年专家、湖南省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和后备人选、湖南省中青年骨干教师等310人。

学校办学条件日益改善。目前,学校建筑面积95.3万平方米,除土地外的固定资产总额达18.8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3.1亿元,馆藏图书194万册,“万兆为主干,千兆到楼栋,百兆到桌面”的校园网覆盖全校,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完善。

学校教学成果丰硕。近年来,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7项,湖南省教学成果一、二等奖26项,在研国家级、省部级教改项目124项;建成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22门;有国家级、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6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学校被评为“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务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学校科研实力不断增强。近年来,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14项,省部级奖142项;承担国家973、86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农业科技跨越计划等1142项,湖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等国家、省部级课题1200多项,年到位科研经费已突破2亿元。校办科技产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现有全资、参股、控股企业11家,2013年实现销售收入2.27亿元。学校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科技管理先进单位”、“全国星火科技先进集体”。

学校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先后与英国、美国、加拿大、法国、日本、韩国、意大利、澳大利亚等10多个国家的20多所大学及联合国粮农组织等国际机构建立了密切联系,与英国格林威治大学、澳大利亚南澳大学、加拿大北大西洋学院、日本鹿儿岛大学和冈山大学、泰国皇家理工学院、菲律宾中吕宋大学、波兰佛罗茨瓦夫农业大学等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有新华扬等多家单位在我校设立了研究生奖学金。聘请了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担任指导教师,如袁隆平院士经常参加我校研究生的学术活动,对研究生培养工作进行指导。

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不断深化,取得了优异成绩。“十一五”以来,学校先后多次获得“湖南省高校学科建设与管理先进集体”、“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湖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优秀’单位”、“湖南省高校党建工作创新奖”、湖南省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实践先进单位、全国以及湖南省大中专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等荣誉称号。有1篇博士论文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篇博士论文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2篇硕士论文被评为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优秀论文,23篇博士论文和81篇硕士论文分别被评为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有243项研究生课题获得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资助;成功组织申报了7个省级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连续3年举办了湖南省研究生暑期学校;同时,每年举办了研究生创新论坛。在科技创新竞赛中,我校研究生共获得省级以上奖项10余项,多次获得“优秀组织奖”。面向未来,学校将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大力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湖南农业大学是您进一步深造的理想场所,热忱欢迎莘莘学子报考我校的研究生!

二、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者,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者,可优先考虑。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研究生奖励与资助政策

(一)国家奖学金

1、奖励对象

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可申请。

2.发放标准

现行评选比例约占可参评人数的8%,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0元,硕士研究生为每人每年20000元。

(二)优秀生源奖学金

1、奖励对象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列所报考专业第一名的全日制硕士统考考生。

2、发放标准

每个专业(领域)评选1人,每人奖金2000元。

(三)学业奖学金

1、奖励对象

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2、发放标准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A、B两类,奖励金额分别为每人12000元/年、8000元/年,覆盖面100%。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在一年级可直接享受A类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A、B、C三类,奖励金额分别为每人6000元/年、4000元/年和2000元/年,覆盖面90%以上。推荐免试录取、优秀生源奖获得者及生源地为985及211高校(校本部考生)的一年级硕士生直接享受A类学业奖学金。此外,农科类专业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硕士研究生还可在第一学年每人享受农科类专项学业奖学金1500元。

(四)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

1、奖励对象

为学校发展、研究生服务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干部。

2、发放标准

每人2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度研究生干部总人数的30%。

(五)科研成就奖学金

科研成就奖学金由学校自筹资金20万元/年,用于奖励科研工作业绩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

(六)国家助学金

1、发放对象

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2、发放标准

在培养年限内,博士研究生每人1000元/月,硕士研究生每人6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

(七)研究生三助津贴

学校面向研究生设立了助研、助教、助管岗位,依据工作量和业绩,不同岗位津贴每年的最低限额为1800元-6000元。

(八)经济贫困研究生助学金。

经济贫困生研究生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资助标准为每人6000元/年,资助名额每年不超过10名。

(九)优秀学位论文奖励

1、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10000元;

2、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6000元;

3、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4000元;

4、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

(十)北美校友会奖学金

1、奖励对象

已取得学籍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2、发放标准

每年评选2人,奖励600美元/人。

(十一)关工委奖学金

1、奖励对象

购买了大学生平安健康保险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2、发放标准

每年名额为7-8名,奖励1000元/人。

(十二)兽医科学奖

1、奖励对象

动物医学院二、三年级在读研究生。

2、发放标准

每年评选3人,总金额10000元。

(十三)新华扬奖学金

1、奖励对象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

2、发放标准

每年评选5-7人,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

(十四)湖南省植物提取物协会人才培养基金会奖学金

1、奖励对象

药用植物资源工程三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

2、发放标准

每年评2-3人,奖金2000元/人。

(十五)各级各类竞赛的学校配套奖励

具体奖励办法参照《湖南农业大学学生奖励暂行办法》湘农大[2011]12号文件执行,各类奖金200-8000元不等。

四、接收专业、领域

我校2015年接收推免生的专业为除MBA和MPA以外的所有硕士生招生专业(含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具体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见下表:

2015年接收推免生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

学院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学院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动科院 71003 生理学 商学院 0713Z1 产业生态与管理
71004 水生生物学
90501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120202 企业管理
90502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生科院 71001 植物学
0905Z1 动物生产与畜牧工程 71007 遗传学
90800 水产 71008 发育生物学
动医院 90601 基础兽医学 71009 细胞生物学
90602 预防兽医学 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90603 临床兽医学 71011 生物物理学
0906Z1 中兽药学 0710Z1 生物技术与工程
工学院 82801 农业机械化工程 0710Z2 烟草生物科学与工程技术
82802 农业水土工程 71300 生态学
82804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食科院 83201 食品科学
马列院 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83202 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
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83203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公法院 120401 行政管理 83204 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120402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100403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外语院 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120404 社会保障 信科院 0828Z1 农业信息工程
1204Z1 宪法与行政法 园艺院 83400 风景园林学
1204Z2 农业科技管理与公共政策 90201 果树学
教育院 40101 教育学原理 90202 蔬菜学
40106 高等教育学 90203 茶学
40108 职业技术教育学 0902Z1 药用植物资源工程
0401Z1 心理健康教育 0902Z2 观赏园艺
100404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农学院 90100 作物学
体艺院 0401Z2 体育教育学 90101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经济院 120301 农业经济管理 90102 作物遗传育种
120302 林业经济管理 0901Z1 种子科学与技术
1203Z1 金融服务与管理 0901Z2 作物信息科学
1203Z2 产业经济与组织 0901Z5 烟草学
理学院 0710Z3 生物数学 90900 草学
81704 应用化学 资环院 83001 环境科学
植保院 71005 微生物学 83002 环境工程
90401 植物病理学 90301 土壤学
90402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90302 植物营养学
90403 农药学 0903Z1 农业环境保护
0904Z1 生物安全与检疫 0903Z2 土地资源学
0904Z2 生物信息学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2015年接收推免生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领域

专业学位类别名称及代码 领域名称及代码 所在学院 备注
金融硕士(0251) 金融(025100) 经济学院  
工程硕士(0852) 化学工程(085216) 理学院  
农业工程(085227) 工学院  
环境工程(085229) 资源环境学院  
食品工程(085231)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生物工程(085238) 生物科学技术学院  
农业推广硕士(0951) 作物(095101) 农学院  
园艺(095102) 园艺园林学院  
农业资源利用(095103) 资源环境学院  
植物保护(095104) 植物保护学院  
养殖(095105)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草业(095106) 农学院  
渔业(095108)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农业机械化(095109) 工学院  
农村与区域发展(095110) 经济学院  
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095111)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农业信息化(095112)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食品加工与安全(095113)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种业(095115) 农学院  
兽医硕士(0952) 兽医(095200) 动物医学院  
风景园林硕士(0953) 风景园林(095300) 园艺园林学院  

五、接收、录取程序及办法

1、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请于2014年9月28日-10月中旬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基本信息,选择报考湖南农业大学,上传照片、网上支付报名费。学校审核报名信息,发送复试通知,复试通知经考生确认后,学校下载复试名册。

注意事项:考生同时可报三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得修改;学籍学历信息以学籍学历管理平台为准,不得修改;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全部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待录取推免生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考生基本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不同类型推免生报名时系统有相应约束。

2、研究生院牵头组织制订对推免生申请者的复试办法。各学院和相关学科组织对推免生申请者进行复试(复试分为专业复试和英语复试两部分。专业复试包括笔试、面试与实践技能测试,英语复试包括口语、听力测试。),并将复试结果报研究生院,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综合考虑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经考生同意后,确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3、学校报送推免生拟录取名单,经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对外公布录取名单。

4、我校将于入学前对接收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①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处分的;

②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

③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④其他影响录取的事项发生的。

六、优惠政策

凡我校同意接收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确保录取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联系人:彭湘奇张妮

联系电话:0731-84618111

传真:0731-84618198

邮寄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410128

网址:http://yjszs.hunau.edu.cn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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