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桂平市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2015-04-24来源:桂平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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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学历标准

今年的学历标准是统一的,不分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和全国统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1.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广西实际,2015年我区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放宽到举办学前教育专业的我区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所培养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这部分毕业生所持的毕业证书编号必须是以“桂师毕”开头。

二、关于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

参加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且列入2015年毕业计划的人员无需提供)。2013、2014、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的申请人员须提供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以上材料需加盖毕业院校公章院系盖章无效)、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需毕业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三、其他所需提交材料

请参照《关于开展2015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中的各项要求进行整理上报。

2015年4月23日

附件:关于开展2015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西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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