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2015年省部共建有色金属先进加工与再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人才引进方案
2015-04-23来源:兰州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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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验室简介

省部共建有色金属先进加工与再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于2013年12月由国家科技部批准建设,是国家针对有色金属行业的区域优势在西部地区的重要战略布局,是西北地区基础研究的一个标志性科研机构。省部共建有色金属先进加工与再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定位于有色金属应用基础研究。立足甘肃省有色金属资源优势,对有色金属加工及再利用方面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进行系统和深入研究并取得原创性的成果。实验室以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为己任,支撑我国尤其是甘肃省有色金属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为甘肃省乃至全国有色金属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和人才支撑。

二、岗位及要求

各层次人才科研方向均与省部共建有色金属先进加工与再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四大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

● 镍钴金属新材料及先进加工

(1)合金熔体的纯净化冶炼及凝固过程组织结构控制

(2)镍基合金的塑性加工及变形机理

(3)镍钴能源材料的结构-性能关系

(4)镍基高温合金材料

招聘专业及要求:

材料加工工程、材料学、冶金专业,从事镍钴基合金、功能材料或能源材料的开发及深加工研究。

● 轻金属半固态加工及表面改性

(1)半固态成形制备高强高韧镁、铝合金(复合材料)的设计及复合强韧化机理

(2)高性能变形镁、铝合金的自孕育半固态铸造理论

(3)先进表面改性技术及装备

招聘专业及要求:

材料科学与工程,从事轻金属半固态及其它加工技术、凝固过程中的数值模拟及模具设计等研究

● 异种金属连接

(1)异种金属连接的物理冶金及界面行为

(2)异种金属焊接结构的服役行为及可靠性评价

(3)先进异种金属连接技术与装备

招聘专业及要求:

材料科学与工程,从事异种金属连接方法、结构性能、冶金等方向的研究,硕博为焊接方向

● 有色金属再利用

(1)有色冶金废渣的综合利用

(2)电子废弃物中有色金属的再利用

(3)有色金属加工返回料的评价与再利用

招聘专业及要求:

冶金工程、冶金物理化学、有色金属冶金,从事资源回收再利用、电解精炼或金属电沉积研究

三、条件

1、学术带头人

1.1 基本条件

(1)从事有色金属先进加工与再利用前沿领域的工作,具有突出的学术业绩和显著的学术成果。

(2)在海外获得副教授及以上或国内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具有教授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业绩特别突出者副教授亦可)。

(3)独立主持过相关重大课题(项目)研究工作并领导过研究团队。

1.2 待遇

符合《兰州理工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高层次人才,待遇按该办法相应规定执行;不符合《兰州理工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高层次人才按以下待遇引进:

住房与安家费:学校提供120平方米左右校内福利房源,并给予安家费15-50万元,科研启动费30-100万元;如带团队和项目来我校,学校可根据项目级别配套科研经费。可解决子女入托、入学(我校附属幼儿园为兰州市示范幼儿园,附属中学名列兰州市中学前三名)。

工资与岗位津贴:除享受国家规定的正常工资、福利外,还可享受校内岗位津贴。

工作条件:实验场所、实验设备条件、科研平台建设经费、团队和工作助手等经协商论证后可给予特殊资助。

1.3引进方式

解决事业编制。开通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行“一人一议”,根据业绩水平协商确定待遇条件。

2、专职科研骨干

2.1 专职科研骨干第一层次

基本条件:海外留学归国博士或985院校优秀博士毕业生,本、硕、博期间所学专业、研究方向及现从事专业与我校拟聘专业技术岗位相同或相近,有一年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者。学术造诣深,具有明确的学术研究方向,掌握本学科领域前沿性理论,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或主持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过SCI、EI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3篇二区及以上SCI)。博士期间从事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成果、发表的论文等应与重点实验室四个研究方向吻合。

待遇:

住房与安家费:提供120平方米左右校内福利房源,并给予安家费15-30万元,科研启动费10-50万元。可解决子女入托、入学(我校附属幼儿园为兰州市示范幼儿园,附属中学名列兰州市中学前三名)。

工资与岗位津贴:除享受国家规定的正常工资、福利外,还可享受校内岗位津贴。

2.2 专职科研骨干第二层次

基本条件:985院校博士毕业生或非985院校但成绩显著博士研究生毕业,本、硕、博期间所学专业、研究方向及现从事专业与我校拟聘专业技术岗位相同或相近,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者优先,掌握本学科领域前沿性理论,主持或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SCI、EI论文5篇以上(至少3篇二区及以上SCI)。博士期间从事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成果、发表的论文等应与重点实验室四个研究方向吻合。本校博士研究生必需先申请入选甘肃省优博培育计划,培育期间需在国外学习一年或以上,毕业时达到重点实验室规定的科研成果数量和质量要求。

待遇:

住房与安家费:提供120平方米左右校内福利房源,并给予安家费15万元,10万元科研启动费。可解决子女入托、入学(我校附属幼儿园为兰州市示范幼儿园,附属中学名列兰州市中学前三名)。

工资与岗位津贴:除享受国家规定的正常工资、福利外,还可享受校内岗位津贴。本校博士研究生在优博培育延长学制期间,享受待遇参照《兰州理工大学全国及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办法(修订稿)》(兰理工发[2013]178号)文件。

2.3 引进方式

解决事业编制。开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针对重点实验室4个研究方向,实行“一人一议”。专职科研骨干第一层次人才可根据业绩水平协商确定待遇条件。

2.4评价方式

所有专职科研骨干需通过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组织的同行专家评审和学校学术委员会相应专家评审后引进。

备注:应聘我校重点实验室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请填写《兰州理工大学重点实验室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gdrsc8207@163.com邮箱,具体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详见《兰州理工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博士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安排》

附件1:兰州理工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博士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安排

附件2:兰州理工大学重点实验室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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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重点实验室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兰州理工大学,最近更新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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