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国语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通知
2015-04-13来源:西安外国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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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工作已经基本结束,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拟录取原则:我校将按照复试总成绩按专业排序择优录取。

复试总成绩=初试业务课成绩之和×70%+复试各项成绩之和×30%

1)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笔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满分20分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大学主干课程,任一门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工作

1、拟录取名单(附后):拟录取考生如已申请调剂,请务必提前处理,以免出现重复录取状况,影响录取结果。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调档通知:请拟录取的考生将自己的人事(学籍)档案于4月15日前寄送至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长安校区),调档函领取方式见附件。根据文件规定: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以下三类考生按要求提供材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4月15日前提交所在院(系)出具的在校表现(加盖党组织公章);7月1日前提交完整学籍、人事档案;入学后提交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已于2015年1月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考生4月15日前将学籍、人事档案转至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长安校区)。

*定向考生:4月10日前将定向委托协议一式两份寄(送)至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长安校区),4月10日前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德才表现(不转档案)。定向委托协议下载:定向委托协议.doc

3、录取通知:最终录取名单及通知将于6月中旬上网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省招办通知为准)。

附件:调档函领取方式

方式一:自领。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活动中心207招生办公室领取。

方式二:委托。委托人携带考生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写明委托人、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拟录取专业、档案所在单位)在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活动中心207招生办公室领取。

方式三:传真。给我办传真029-85319500发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写明准考证号、拟录取专业、档案所在单位、手机(两个)、接收传真号。

方式四:邮寄。给我办传真029-85319500发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写明准考证号、拟录取专业、档案所在单位、手机(两个)、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我办将以平信方式邮寄调档函。

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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